如果社保不是在同一個地方買的,以后在哪里領取養老金呢?還是首先要糾正一下提法,社保不是買的,我們都是說參保繳費,這和買商業保險是不同的。社保如果是在不同的地方參保,也就是多地參保,這涉及到今后退休地的選擇問題,也就是在哪里辦理退休的問題。
對于退休地的選擇問題,原來國務院辦公廳發了一個(2009)66號文件,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這個通知在規定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條件和流程的同時,對于跨省市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職工,在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后,首要的問題就是要解決在哪里辦理退休的問題。
在不同地方繳納社保的,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前,重點是要做好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確定在哪里辦理退休;第二件事情就是轉移養老保險關系。而先確定在哪里辦理退休這是最為重要的,只有確定了在哪里辦理退休,才能將在其他地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歸集到退休地,才能在退休地累計計算繳費年限,辦理退休手續和領取養老金。
那么對于退休地是怎么選擇的呢?總體上包含了這四種情形:
一是養老金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比如你是四川瀘州人,而且養老保險關系也在四川瀘州,那么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以后,你就只能在四川瀘州市辦理退休。
二是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在養老保險關系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比如你的戶籍是四川瀘州市的,但你是在廣東的中山市打工,并在中山市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也在中山市,并在中山市繳費滿了10年,那么今后就要將在其他地方繳納的養老保險轉移到中山市合并辦理退休。
三是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繳費不滿10年的,轉回上一個養老保險關系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比如你的戶籍在四川省瀘州市,在中山打工之前是在貴州的貴陽打工,在貴陽市繳費年限達到了10年,后來到中山市打工以后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了中山市,但在中山市繳費年限不到10年,這時如果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以上,那么就要將自己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貴陽,在貴陽辦理退休。
四是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且在每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都不足10年,但是累計起來能夠達到15年,那么只能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戶籍所在地合并歸集辦理退休。比如戶籍是在四川省的瀘州市,在貴陽繳費8年,在廣東的中山繳費5年,在廣西南寧繳費5年,這樣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了18年,但是每個地方都不滿15年,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時,就只能將貴陽、南寧、中山繳納的養老保險全部轉移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的四川省瀘州市辦理退休。
綜上所述,上述四種不同的情形,基本上包含了在不同的地方繳納社保的情形。將這四種不同情形歸納起來,這幾個要點是我們必須要重視的。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和各地繳費都不滿10年的情形;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辦理退休,至少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要繳費滿10年;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不滿10年,就要了解自己還有沒有繳費滿10年的地方,在哪里繳費滿10年就要轉移到繳費滿10年的地方才能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