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應當準予離婚?
申請離婚后反悔了怎么辦?
離婚了小孩歸誰撫養?
……
關于離婚的那些事兒
一起來看看《民法典》怎么說
01
惡習難改 妻離子散
——李某、吳某離婚案
李某與吳某結婚后,發現吳某嗜賭如命。婚后四年,吳某因賭博負債無數,常有債主上門追債,吳某時常因賭輸前心情不好而對李某拳腳相向。
后李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擁有二人婚生子女小吳的撫養權。法院經審理,判決準予離婚,并將小吳的撫養權判歸李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02 離婚申請可以撤回嗎?
問:小剛小紅夫妻因瑣事吵架到民政局申請離婚,事后雙方均后悔了,該對夫妻應該怎么辦?
答:可以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03 離婚了孩子撫養權歸誰?
小明小陳夫妻離婚后,1歲兒子的撫養權歸誰?
答:不滿2周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所以1歲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歸母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蕞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云浮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