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當庭認罪!下一個是誰呢?
郭美美曾經進去過一次,這不出來還沒認清路,又得進去了!
美美曾經也認為我沒有做錯什么呀!不就是做點買賣嗎?買賣有合法的有非法的,當你觸犯了法律就應該受到制裁!當法官宣告你觸犯了哪個法律條款,你才知道錯了!已經晚了!
有人說,我就抱個別人的孩子養有什么錯?養別人孩子的多了!是的,同樣就要看你這個孩子是不是合法得來的,如果是非法得來的,法律會教你做人的!有人口口聲聲我沒有偷孩子,背地里卻請了六個律師,你以為是打群架嗎?既然自己坦坦蕩蕩沒有偷孩子,你只需要陳述事實就可以了,我甚至認為律師都不需要!請律師是需要花錢的,省下這筆錢留著養老不香嗎?當然宅心仁厚的人會擔心律師活不下去,畢竟律師也要養家糊口的!
大家預測一下下一個當庭認罪的會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