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韓虹麗
皮膚病的治療總會用到外用藥的治療,由于外用藥物能直接與皮膚接觸,吸收好、作用快,部分皮膚病僅使用外用藥物即可治愈。因此外用藥物在皮膚病的治療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那么涂抹藥膏的時候,擠出多少量涂抹才算“合格”呢?
“藥膏用量:推薦使用指尖單位(FTU)。”山東省皮膚病醫院皮膚科護士王偉告訴記者, 指尖單位是一個簡單、個性化的計量方法,顯示一處皮損需要使用的乳膏或軟膏劑量。
“一指尖單位是藥物擠出后從您食指指尖覆蓋到第壹指間關節的軟膏或乳膏的量,相當于一克軟膏劑量。一指尖單位足以涂滿體表兩個手掌大小的面積?!蓖鮽フf, 因此兩個指尖單位足夠涂抹四個手掌大小的皮膚。一個指尖單位可以使用大概2%的體表面積。
除此以外,王偉還提醒了一些注意事項:
1、正確掌握使用方法,如用藥前,應先去除鱗屑及結痂,以促進藥物吸收;軟膏、乳膏外用后應多加揉擦;對局限的苔蘚化肥厚皮損可采用封包療法,以促進藥物吸收,提高療效。
2、患者用藥前應詳細了解藥物的用法,如濕敷的操作方法,紗布的厚度,用藥范圍不能超過體表面積的三分之一,注意保暖,防止受涼等;易致敏、刺激性強的藥物應從低濃度開始逐漸遞增,如維A酸類制劑,應從低濃度、小面積開始,逐步遞增至高濃度、大范圍。
3、用藥要考慮患者年齡、性別、皮損部位,如兒童不宜使用強作用的糖皮質激素制劑;皮膚褶皺及黏膜部位不應使用高濃度、有刺激作用的藥物。
4、部分用藥可能有刺激癥狀,如外用藥部位一旦出現紅腫、破潰、滲出、刺痛等反應,應立即停藥,尋求醫生幫助。
5、兩種以上藥物同時涂抹時,先涂水劑再涂膏劑;若兩種均為膏劑、則先涂激素類外用藥。
外用藥物劑型分類及影響基質選擇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