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來自遼寧沈陽得劉先生反映,他來武漢辦事時入住了一家連鎖酒店。就在他入住后得第二天,自己一塊價值一萬多得手表在房里不翼而飛了......
酒店客人劉先生介紹,自己是10月28日晚上十點左右入住江漢區自治街優程酒店,入住后直到第二天中午12點要續住才離開了房間,出門辦完事,下午四點再回到房間,發現房間已經被打掃過,自己得手表就找不到了。
劉先生介紹,自己得手表是2019年得時候在香港買得,價格折合人民幣一萬多元。發現表丟失后,他第壹反應是表可能遺失在垃圾桶里了,于是馬上聯系了酒店保潔。
劉先生說:“我就問垃圾袋在哪,我自己下去找一下。保潔說垃圾袋被清走了。然后我又去垃圾站,垃圾已經進了集裝箱,沒辦法找了,我就報警了。”
劉先生說,報警后他與民警一起查了酒店視頻,期間只有保潔人員出入過他得房間。
劉先生表示,調取監控確定入住得時候戴表了,但是續住得時候手上沒戴表。說明手表肯定是在房間得,但是后來發現房間里沒有手表了,這期間只有保潔進出過房間。
事發后,劉先生找到酒店方理論,并索要五千元得賠償,雙方未能達成一致。為了解情況,感謝找到了酒店負責人。負責人介紹,目前不能排除手表是劉先生不慎遺落到垃圾桶里得,并且這名保潔阿姨因為這件事,覺得委屈已經離職了。
優程酒店武漢前進一路店店長代軍表示,酒店也在配合派出所調查這個事情,所有得過程都跟派出所說好了。雙方都在等待司法機關得結果。
那么,顧客在住店過程中如果遺失了貴重物品,酒店是否有責任呢?感謝也了律師。
湖北鑫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華介紹:“目前所介紹得情況來看,還不能直接下定義,劉先生得手表就是這個服務員在打掃衛生過程中把它拿走了。客人住店,酒店應當提供相應得安全保障義務,第二作為客人來講,他住店有貴重物品得話,他自己也要履行一個自我保管或貴重物品交由酒店進行保管這樣得義務。”
湖北經視《經視》
感謝:魏云飛、黃家琦
湖北經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