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和第三種情況一樣,在有利的一端生產的商品量,不僅同另一端相比,而且同中等條件下生產的商品量相比,都占優勢,那末,市場價值就會降低到中等價值以下。于是,由兩端和中等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的價值額合計得到的平均價值,就會低于中等價值;她究竟是接近還是遠離這個中等價值,這要看有利的一端所占的相對地盤而定。如果需求小于供給,那末在有利條件下生產的那部分不管多大,都會把她的價格縮減到她的個別價值的水平,以便強行占據一個地盤。但市場價值決不會同在最好的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的這種個別價值相一致,除非供給極大地超過了需求。競爭也不會使所有人都處于同樣的生產條件。
以上抽象地敘述的市場價值的確定,在需求恰好大到足以按這樣確定的價值吸收掉全部商品的前提下,在實際市場上是通過買者之間的競爭來實現的。在這里,我們就談到另外一點了。
第二,說商品有使用價值,無非就是說她能滿足某種社會需要。當我們只是說到單個商品時,我們可以假定,存在著對這種特定商品的需要,_她的量已經包含在她的價格中,_而用不著進一步考察這個有待滿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個生產部門的產品,另一方面又有了社會需要,這個量就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了。因此,現在有必要考察一下這個社會需要的規模,即社會需要的量。文章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聯系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