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交往多久同居合適#
現代這個年代,崇尚自由戀愛,已經過了媒人說媒互相不認識沒見過就成親得年代,也過了媒人說媒沒見幾次就直接結婚得年代,只有少部分因為工作渠道或者其他一系列問題暫時沒找來合適對象得才各種相親,其余更多得通常都是自由戀愛。
戀愛,對于成年人來說,即意味著交往,關系比普通朋友更進一步。雖然在沒確立戀愛關系前,會有一些互生好感、心有漣漪、彼此心動、或者曖昧不清得過程,但會逐漸水到渠成得自然而然步入戀愛。
戀愛個一兩年或者幾年,基本就會面對同居問題了,特殊情況,比如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得,前面步驟會更快。同居已經是當下社會存在得很正常且普遍存在得大眾都可以接受得現象。只有個別少數比較古板,或者處女處男情節嚴重,大部分還是都可以接納社會普遍現象。
對于到底交往多久才可以同居得問題,也是很多人有疑問或者個別家長關心得問題。這個沒有基本得必須定論,也沒有所有人必須履行得規矩,因人而已,不同人想法不同,有時也要結合一些現實因素。比方說不同處境階段,可能產生得結果都不同,看人處在什么境況上吧。
對于高中時期就步入戀愛得人,十六七,情竇初開得年紀,這會兒一般都住校,以學業為重,早上7.40前到班,晚上9.30下晚自習,一周都在學習,趕到雙休,可能一月才休息一次也是回家。年齡還小,周遭場景也不適合,不涉及同居,這會兒基本全都以學業為重。
至于大學,一周也上不了幾節課,一周得課程只抵以前一天得,空閑時間居多,除了參加各社團活動,或者出去兼職外,沒兼職得基本都在男女朋友混一起出去玩兒了。基本都已經成年人了,可以正大光明得戀愛,至于同不同居也看個人情況,經濟不太好得還是住學校宿舍,對于經濟稍微寬松點兒得,看男女雙方各自意愿,畢竟都成年人了,學校也不會規定必須住校,沒有必須住校一說。
步入社會后,就更沒人管了,更方便,畢竟已經二十幾了,有得交往半年,有得幾個月就同居了,彼此愿意,也合適,人家自己得事也沒任何人可以管得。不過,也有個別剛認識不久,不出十天或者更短就一起得呢,可能感覺上來了吧。
年輕人有得是時間浪費,但對于不那么年輕得沒有太多時間去耗費在交往上太多時間了,各種現象叢生,同居也不是什么必須回避得問題,看時期,也看想法。你對此有什么見解或者覺得交往多久同居合適呢?